摘要
目前,有人将商业劳动认为是生产劳动,其理由有:1,商业劳动不仅实现价值,又创造价值,其中包括商业劳动者的工资和剩余劳动所形成的价值;2,它是生产劳动。因为一种劳动是生产劳动,还是非生产劳动,应依据以下两点的某一点,①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如工业劳动、农业劳动、捕渔业劳动等等。②凡能提供剩余劳动的劳动是生产劳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业劳动符合这一规定。
出处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1986年第5期48-50,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