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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案由”应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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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案由。案由是案件性质的集中体现,不同性质的案件,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原则,因此,定准案由是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环节。
作者 裴秀峰
出处 《山东法学》 1986年第2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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