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取保候审是担保人出具保证书、保证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施措,其性质是对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加以一定的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很少采用,原因是,司法机关和办案人员深感取保候审的条件不好把握,刑事诉讼法对有关采用取保候审的程序问题规定得也欠具体。这样,对有些本可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却采用了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因此,对有关取保候审的问题作深入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谈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出处
《法学评论》
1986年第2期32-34,共3页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