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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概念的再认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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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研究犯罪概念的目的就在于认识犯罪的本质属性。无论如何,一种理论在认识犯罪的本质属性时,这种由该理论所揭示的犯罪的本质属性要能使犯罪从根本上与其他有关社会现象,特别是与犯罪类似的现象区别开来。这应当是我们认识犯罪概念的出发点与归宿。(一) 我国刑法第十条给犯罪概念下了一个科学的定义: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作者 荣谕
出处 《法学评论》 1986年第3期38-40,共3页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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