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经·卫风·氓》:“女也不爽,士贰其行。”《毛传》:“爽,差也。”后人误以毛传之“差”为“过失”之义,为使上下两句顺理成章,于是清代王引之便在“贰”字上做文章,认为:“贰当为贰之讹。贰音他得切,即忒之借字。”(见《经义述闻》)。忒,差错,过失。这样诗句“爽”、“贰”同义对举,似乎文从字顺了。其实是误解了毛传。毛传以“差”释“爽”,“差”是何义呢?我们认为:差即贰也。《郑笺》:“我心于汝故无差贰,而复关(代指男子——笔者注)之心有二意。”郑玄“差”、“贰”连文,亦即以“贰”释“差”,并与下句“二意”相应。《说文》大小徐本皆曰:“差,贰也。”
出处
《语文研究》
1986年第2期42-42,共1页
Linguist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