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城县地处辽宁南部,有30个乡镇,571个村,9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0万,农村劳动力24万,耕地149万亩。1984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由1983年的占68%发展到占95.2%。海城县在推行联产承包制的过程中,始终注意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始终坚持积极引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妥善处理好三个问题,即:一、在土地划分上,坚持实行以劳为主,劳力与人口相结合的办法。
出处
《农业技术经济》
1985年第1期24-27,共4页
Journal of Agrotechnic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