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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刑法第191条第2款的犯罪行为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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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刑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邮电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款又规定:“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
作者 黄天伏
出处 《河北法学》 1985年第6期20-21,共2页 Hebei Law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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