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一九三七年夏天开始,我在香港大中华影片公司用大约一年的时间编导了两部影片:《风雪夜归人》和《莫负青春》,这是我从事电影编导工作的第一年。大中华公司总经理蒋伯英先生是一个十分重视影片票房价值的老板。对于出品提出卖钱的要求自是理所当然,但是象我这样的编导能否拍出使他满意的卖钱的戏来却不容易。一个纯商业性的影片公司把在祖国大陆被当时的国民党统治者视为眼中钉的戏剧工作者请到香港拍片,似乎是从我开始的。资本家敢于这样做,显然是由于他们是具有政治敏感的,大中华影片公司,以及新成立的永华公司陆续把白色恐怖笼罩下的剧作家,导演、演员们纷纷接到香港,形成内地的电影、戏剧工作者云集香港的高潮。可见香港的电影企业家们已经不把苟延残喘的蒋家王朝看在眼里了。
出处
《电影艺术》
1985年第1期63-64,共2页
Film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