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舞台化”与“戏剧性”》在《电影艺术》发表以后,笔者听到对该文的基本观点有不同的看法。一年以后,看到了杨妮同志的长文《论纪事性故事影片的叙事结构》(以下简称“杨文”)。反复阅读这篇文章,我发现:“杨文”的副题虽然是“兼与谭霈生同志商榷”,但是,在她所激烈反对的许多观点中,有一些是与我无关的,至少是对拙文的误解。我想,如果“误解”只发生在个人之间,本可以用别的方式消除,用不着再占用杂志的宝贵篇幅。然而,杨妮同志的文章已经发表,她对拙文的误解也就不再是“个人的”,我也就有必要正视它,并公开进行必要的申明。当然,本文的重心不在这里。
出处
《电影艺术》
1985年第8期42-54,共13页
Film 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