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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地区设计院体制改革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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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白城地区设计院1984年进行了八项改革。一是实行院长负责制;二是实行勘察设计技术经济责任承包制;三是在设计院内部实行设计人员选聘制;四是在干部中实行职务津贴制;五是在职工中实行自费浮动升级奖励制;六是在工人班组长中实行岗位津贴制。七是改革职工医疗待遇;八是改革职工的病假工资待遇。
作者 赵太时
出处 《建筑经济》 1985年第2期42-42,共1页 Constructio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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