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发展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同时,苏联当局对业余教育、函授和夜校等教育形式也比较重视,并采取一些措施,鼓励在职人员参加这类形式的学习。如对不脱产学习人员实行优待办法就是措施之一。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苏联部长会议通过决议,确定了给在职学习的工人和职员优惠待遇的统一条例。按照条例,企业、机关、单位的行政部门必须为此类人员创造在职学习的必备条件,帮助他们掌握职业知识和技能,按照不脱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教育程度,采取更合理地使用他们的措施,及时为他们提供现行法令所规定的优待条件。苏联给不脱产学习人员的优惠待遇主要有:
出处
《俄罗斯研究》
1985年第2期55-57,共3页
Russia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