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论理学或译逻辑、或译名学、或译原言、或译辩学、或译思维术,或译理则学;名称之纷歧,殆以此学为最甚。论理学名称之所以如此纷歧,不仅因译名之来源互异,而各派学者对此学之观点及主张之纷歧,实为其主因。故关于各种名称孰正孰误之讨论,其结果必致变为对于各派学说之批评。各派学者对于论理学所持观点及主张之纷歧,俱见于此学定义之复杂。在各种定义中,其比较普通者,即以论理学为研究思维之科学,或研究思维形式及法则之科学,其任务则在于予学者以免除错误,探求真知之道。但所谓思维,一方面需有能思之机能,另方面亦需有所思之对象,必此二者相结合,然后始能展开思维之历程。故论理学所研究之思维,如系以获得真理为目的之正当思维。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1期1-15,共15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