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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学》重点问题解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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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在人类历史上,婚姻家庭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发展过程? 婚姻家庭作为两性结合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并不是自始存在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早期,人类的两性关系没有任何限制,不存在什么婚姻家庭形式;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不断发展。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
作者 陶毅
出处 《法学评论》 1985年第4期91-95,共5页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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