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员,除了在政治上拥有许多特权外,在经济上还享有一定的物质待遇,俸禄即封建政府给予官员的物质待遇。中国封建社会的俸禄主要有土地、实物、禄力、俸钱等几项,其制度代有不同,其内容随着时代的演变而变化。不同时期,或有其三,或有其二,亦或仅有其一,总的趋势是俸钱俸禄中日益成主要部分。 唐以前各代俸禄制度或以土地为主,或以实物和禄力为主,“制禄唯不计钱,故三代以食人众寡为差,两汉以石数多少为秩。”先秦食土分茅,井田制禄;两汉谷石定禄,食租衣税;魏晋南北朝行田帛禄力之制。自隋庸以降,俸禄制度变得复杂而完备,各代俸禄制度总的说来是以货币俸给为主,如宋代行俸钱禄粟之制,明代行俸钞折色之制。唐代则处于重要的转折时期,土地、实物、货币兼而有之,禄力转变为代役钱。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85年第2期18-29,共12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