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仍应发生作用,如何根据马克思的这一基本原理,搞好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价格体系的改革等,都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理论界经常讨论的问题。水文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一、获得“相等的利润”是商品经济的共同要求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直接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为基础,商品生产者出卖商品后就得到工资(商品生产者消费的生活资料价值即Ⅴ的部分)和剩余价值。对此,马克思曾举例说,如果有两个属不同部门的商品生产者。
出处
《理论学刊》
1985年第1期10-13,共4页
Theo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