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通常认为,定语就其对中心词的作用讲,有修饰性的和限制性的两种。比如“圆桌”和“一个朋友”,前者“圆”修饰“桌”,以区别于“方桌”,后者“一个”限制“朋友”,以区别于“两个朋友”、“三个朋友”。这里的修饰性和限制性是明显的。但是,有一些定语既不是修饰性的,也不是限制性的。例如“圆球”、“一个北京”,就不好说定语对中心词起修饰和限制作用,因为球本来就是圆的,无需用“圆”修饰,北京只有一个,无需用“一个”限制。从表面上看,这类定语似乎是多余的,但在事实上,这类定语并不是个别的,而是作为一个类型存在着,只是常见语法论著没有论及而已。
出处
《语文研究》
1985年第3期47-49,共3页
Linguist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