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光辉照耀下,我国农村普遍推行了生产责任制,带来了一派喜人景象。生产责任制继承和发展了私有制的某些积极因素,它是化有制的新发展。生产责任制的巨大优越性在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因而改变了人与物的关系,并为我们展示了政企职责分开的美好前景。本文试图从哲学角度对生产责任制作一粗浅探讨。
出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S1期78-84,共7页
Journal of Xiangt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