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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必须核定现金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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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在有些基层营业所和信用社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信用社没有核定现金库存,而是每天营业前开支票在营业所取出若干现金,作为当日营业的备用金,营业终了,信用社再将所剩的现金交存营业所;还有的信用社现金收付业务直接由营业所代理,这在一定程度上等于信用社拿银行的钱在作为日常现金业务周转备用金。这是由于银行在资金上吃“大锅饭”所造成的,它有碍于营业所的经济核算、有损于国家利益。
作者 卢跃进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5年第2期44-44,共1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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