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业银行之间适当分工,实行业务交叉,是适应经济发展在金融方面搞活的表现。在金融管理体制实行根本性改革之前,各专业银行应本着分工、交叉、协作的路子开展业务。1、适当分工,各有侧重,保持专业银行的基本分工。但不能把分工搞成壁垒。2、在一定前提和范围内进行业务交叉,实行业务交叉的前提,一要有利于搞活经济,提高经济效益;二要不能削弱专业管理;三要从总体上保持国家确定的利率水平不降低。在上述条件下,目前,专业银行之间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业务交叉:①对技术改造贷款。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5年第5期63-64,共2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