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元月下旬,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在新乡市召开了全省商业信贷改革会议,确定了今后商业信贷工作任务,并根据工商银行总行《关于商业信贷改革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以下具体贯彻措施: 1.积极支持国营商业体制改革。对国营商业企业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或直接转为集体性质的,或租赁给个人经营的店铺,按照国营零售企业贷款办法积极支持。对经济实体的贸易中心,原则上按批发企业掌握,对贸易货栈和商业信托公司,符合贷款条件的也予以支持。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5年第4期61-61,共1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