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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商品报废资金损失冲减银行信贷基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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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商企业的商品报废形成的资金损失,在1983年由原规定冲减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改为按企业流动资产中自有流动资金和银行贷款所占的比例大小,分别冲减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和银行信贷基金。哪个比重大就多冲减,比重小则少冲减。企业没有自有流动资金者,则全部冲减银行信贷基金。银行贷款的比例一般占工商企业流动资产的80%左右,因而企业每发生100元的商品报废的资金损失。
作者 马强新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5年第11期34-35,共2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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