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银行自1979年开办中短期设备贷款业务以来,对专项设备贷款(如轻纺、机械、纺织、冶金等)的指标管理一直采用由总行或分行集中管理,逐个项目审批,年内一次下达项目贷款指标。并由开户银行在核批指标内监督发放和负责收回的管理办法。从实践来看,现行办法存在着一些弊病: 1、专项贷款指标实质上是一种变相的指令性指标。现行的各种专项贷款指标统一由上级规定下达,基层行处只能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这样。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1985年第10期22-23,共2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