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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不能都实行“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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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蒋一苇在"实行正式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相结合的劳动制度"一文中论述,在劳动制度的改革上,已开始试行"合同制",有的企业全部职工都实行合同制,在试点中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这项改革是否合理呢?有一定效果不能说就一定合理。他认为,企业吸收一部分合同工是可以的,如果把合同制作为普遍的劳动制度。
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1985年第3期60-,64,共2页 Shanghai Journal of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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