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级差土地收入对农产品地区差价和不同经营水平的企业收入的影响,已为人们所共认,但其对农产品比价形成的影响,却很少有人论及到。那么,级差土地收入究竟会不会影响农产品比价的形成呢?本文试就这个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我们只要深入了解一下,就会发现,农民在决定其作物种植结构时,从经济上(技术考虑除外)要同时考虑两个基本因素,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工本的大小”和“每亩地能收入多少钱。”所谓工本的大小,实际上就是指成本的高低,每亩地能收入多少钱,则是指按土地面积计算的收入的高低。应当指出的是:农民确定其作物种植结构时,从经济上的这种简单考虑,正是我们研究农产品比价问题的出发点。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1985年第11期40-42,共3页
Issues in Agricult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