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确保消费者利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南昌市一家商店在门前出摊卖裤子,广告牌上赫然写着:大降价——原价15.60元,现价9.80元。后经查实,这种裤子是该店前不久从某服装加工厂以每条7.80元的价格购进的,加上商业税利,每条裤子实际定价9.20元左右。他们虚拟出一个高差价额以谎称“降价”,而且所谓降价后的零售价仍高出实际定价,无疑是一种腐朽的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思想和行为。从最近报纸上不断揭露的材料来看,有些工商企业在放开搞活以后,的确存在不少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例如不讲求货真,以劣充优,以次充好;不讲求价实,乱涨价等。五花八门的“购货有奖”、“大酬宾”之类,也是异曲同工。“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对这些企业来说,只是一句骗人的口号。我们摘改革,无疑要讲求生财之道,但应当有个大前提,即不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是说要想方设法设法改善经营管理,来提高经济效益。
作者 管见
出处 《企业经济》 1985年第4期47-47,共1页 Enterprise Econom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