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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如何发挥县级人民银行职能作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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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的决定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在人民银行总行的领导下,根据国家规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信贷计划,在本辖区调节信贷资金和货币流通,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专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承办上级人民银行交办的其它事项。我们理解,这些任务的实质是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本辖区内,既要着重搞好宏观控制和调节,又要使微观放开搞活,并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这一要求,县级人民银行的工作不是架空了,而是内容新了,任务重了,要求高了,难度大了。因此。
出处 《税务与经济》 1985年第2期39-43,共5页 Taxation and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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