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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应包括农民之间的零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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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包括各行各业和全民所有制农业的零售额以及农民对非农业居民的零售额,不包括农民对农民的零售额。这在过去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的。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管理体制,严重地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八亿农民基本上是从事以粮为主的单一经营,处于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状态中,多种经营基本上没有开展,商品经济落后,农业商品率一直是处于低水平,农民能够拿到市场上交易的产品很少。同时由于农民的购买力低,对于市场的依赖性小,农民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商品交换。其次是我们过去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认识不足,过份强调了计划经济,忽视了市场调节的作用,因而在政策上统得过死,管得过严,甚至一度出现过取缔集市贸易的情况,至使流通渠道严重阻塞。如不准一。
作者 彭曙光
出处 《当代财经》 1985年第4期54-56,共3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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