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0年以米,我省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逐年大幅度上升,1980年人均为181.1元,1984年达331.11元,平均每年增加38.25元,年递增率为716.5%。纵向比较,较为乐观。但是,从横向比较,已由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变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84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已排至全国第18位(见表一) 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农村综合经济效益的反映。分析影响收入构成诸因素,可以看出造成我省与全国差距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四方面: 一、农业结构。1981年至今,我省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连续三年慢于全国,其中最突出的是副业产值的增长速度不如全国(见表二),农民人均农业总产值和人均副业产值。
出处
《当代财经》
1985年第5期39-44,共6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