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决定》中提出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有什么不同之处和共同之处?理论上有什么突破? 答:《决定》中提出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其共同点是都把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作为计划经济,它们的理论依据,就是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以及企业之间、劳动者之间、国家、企业之间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使社会主义可以实行计划经济。 但是,两者又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对社会主义经济某些基本理论的认识,有着很大的差别。
出处
《求实》
1985年第2期54-59,53,共7页
Truth See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