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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等人的行为应定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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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看了《法学杂志》一九八四年第五期讨论的第一个案例,我认为,刘某等人的行为是一种不作为形式的间接故意杀人行为,应定故意杀人罪。其理由: 一、刘某等人对落井的白某,有特定的抢救义务。刘某等人对白某无故殴打,是不法行为。白某不慎落井,是由刘某等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引起的。因此,
作者 李冠伟
出处 《法学杂志》 1985年第1期58-58,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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