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信用卡的诈骗犯罪,是较新的犯罪形式,它是趋附于信用卡身上的痈疽,它的产生、发展、消亡是与信用卡的存亡息息相关的,这就如同利用货币犯罪与货币存亡息息相关一样。然而,就目前趋势来看,信用卡作为一种支付手段,非但不会消亡,相反还有对大货币取而代之的趋向。这主要是由于信用卡在许多方面优于一般货币。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三点:(1.信用卡没有面额,可以在卡公司允许范围内自由支取费用,赊帐购物,俗称“寅吃卯粮”。货币则不可以。(2.信用卡可以跨国使用。
出处
《法学杂志》
1985年第5期6-6,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