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而“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和强制力又经常摧毁”原有的法律体系,“并使它陷入新的矛盾”,开辟新的法律部门。由于当前世界这场新的技术革命的产生和发展,人类社会在各方面都将或者已经发生了深刻而又广泛的变化,因此,原有的法律体系必然被“摧毁”,而一些新的法律部门也就必然会随之而产生和发展起来。从目前来说,信息法的产生和发展就是由新技术革命的发展所引起的。本文拟就有关信息法的若干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出处
《法学杂志》
1985年第5期32-34,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