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学期开始,北大法律系康树华副教授为本科四年级学生开设了一门新课——青少年法学。这门课共分为三篇:(一)青少年犯罪篇是本课的基础部分,主要是分析、研究青少年犯罪特征及其类型,试图找出其主、客观原因及其辩证关系,进而找出其规律性。(二)青少年立法篇,侧重于分析青少年立法的产生和发展,了解国外青少年法规的类型和特征,从而明确在我国制定青少年法规的必要性,以及我国青少年法规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三)综合治理篇的主要内容是,阐述综合治理的科学性和理论依据,探讨我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原则和特点。在教学上。
出处
《法学杂志》
1985年第6期50-50,共1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