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中,公检法机关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对不同的犯罪分子区别对待,充分发挥了政策、法律的威力,取得了重大成果,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我们应当再接再励,争取尽早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建国初期,党中央就提出了对反革命分子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我们在镇反、肃反和同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当中,认真地执行了这一政策,取得了巨大的胜利。这一政策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主要根据之一。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1期8-9,共2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