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们目前所说的暴力性案件,是指使用枪支、爆炸物、机动交通工具和其他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作案,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根据全国第一次侦破暴力性案件经验交流会的规定,暴力性案件包括持枪杀人、抢劫、强奸案件,爆炸行凶破坏案件,驾车杀人、抢劫案件,劫持交通运载工具和绑架人质等类案件。这些案件具有突发性强、犯罪手段残忍、行动迅速、不计后果、乱害无辜等特点,对社会危害极大。如何对付这种危害严重的犯罪案件,是刑侦工作面临的一个突出任务。近两年来。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1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