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学在我国是一门正在建立的新学科。对于公安学的性质,在认识上还存在种种分歧。有的同志认为公安学是法学的分支;有的同志认为公安学是政治学的分支;还有的同志认为公安学属于行政学的范围。正确认识公安学的性质,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学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所谈粗浅认识,意在抛砖引玉,与同志们共同切磋。一、公安学是我国人民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凡是正确的认识无不来源于社会实践,任何科学都是实践经验的理论化、系统化的结晶。公安学也不例外,它来源于我国人民公安工作实践,而又服务于公安工作实践的理论和知识体系。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4期27-30,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