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截止1984年底,山西省共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2411个,其中大中型企业162个,在数量上仅占6.8%,但在133.6亿元的全省国营企业工业总产值中,大中型企业完成85.8亿元,占64.5%,在全省国营工业企业上交的利税13.6亿中,大中型企业完成12.96亿元,占95%。不难看出。
出处
《经济问题》
1985年第11期55-59,共5页
On Economic Probl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