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庆机械工业局原有的十二个公司,经过调整,现有以下五种类型: 一、紧密型公司,以主导厂为核心或由有内在联系的若干工厂联合组成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经济实体。二、联营型公司,由具有法人地位的工厂联合组成,公司和工厂分别实行独立核算,相对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合作型公司,由具有法人地位的工厂在不改变隶属关系、财务关系和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依照共同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自愿组成。
出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1985年第3期21-21,共1页
Journal of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