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指出:“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当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在企业的各项制度中得到切实的保障,他们的劳动又与自身的物质利益紧密联系的时候,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就能充分地发挥出来。”这里至关重要的问题,在于改革不合乎生产力实际的劳动分配方式。不合理的分配方式是历代剥削阶级社会中劳动者起来斗争的直接动因;在生产资料实现公有化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成果如何分配,关系到社会主义公有制能否得到真正的落实和直接的体现。
出处
《科学管理研究》
1985年第2期52-54,共3页
Scientific Manage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