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智力”一向是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但迄今为止,尚未有一个被公认的圆满的定义。自德国心理学家施登(W·Stern)首次给智力下定义以来,几乎每一个心理学家都对智力下过的定义。我们认为,智力就是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能力,是人在认识方面的个性心理特征的总和。人的认识活动包括感知、记忆、思维、想象等心理过程。
出处
《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3期137-141,131,共6页
Journal of 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