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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拐卖人口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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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针对当前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猖獗的情况,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拐卖人口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
作者 张国吉
出处 《新疆社会科学》 1984年第1期156-161,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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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被引文献14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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