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省从1982年初开始在农村建立经济联合社,到1983年9月底已有14个县、4个市辖区、354个公社(占全省公社总数的15%),以供销社为依托,建立了经济联合社,3个县建立了县经济联合社,乡以下根据当地情况和群众意愿也建立了不同形式的经济组织。随着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民迫切要求解决一家一户无力解决的各种服务工作和生产过程中的困难,经济联合社就是适应这科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经济形式。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第2期65-65,共1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