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曾经指出:土地是财富的重要源泉,是财富之母。我国人多土地少,随着人口的增长,工业、交通、城市、住宅建设占地的增加,人均占有可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将会更少,要生产满足人们需要的农产品一即农业物质财富,必须高度重视士地投资,以保持土地肥力,改良土壤,提高土地素质。没有用于追加肥料和改变土地化学结构的投资,不但不能改良土壤,甚至连原有肥力都不能保持。土地投资往往是要由土地的使用者进行的。要进行土地投资,除了土地的使用者有没有能力投资外,非常重要的是土地的使用者的投资积极性。没有这种积极性,有资金也不会用于土地投资。土地投资的积极性,固然可以来自精神因素,但最根本的是物质利益。这就是说,土地投资必须有补偿。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农业级差地租时告诉人们。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1984年第4期67-68,共2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