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三年来全国有九个省、市、自治区试行了劳动合同制,已招合同工人25万(北京2.3万,江苏6万,上海1.09万),同时对招工办法、管理制度、保险制度等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从而揭开了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序幕。实践表明,这种新的用工制度比老制度有很大的优越性,是对现行用工制度的一个重大突破,是打破“铁饭碗”、搞活劳动制度的一个好办法,它代表着我国用工制度的方向。但是,改革阻力很大。为了确保劳动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就需要进行一系列思想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充分准备,并采取得力措施。思想理论上需要弄清的问题很多,本文主要探讨以下三个问题;(一)怎样正确评价我国现行的用工制度?(二)如何看待劳动合同制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三)怎样开创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新局面?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1984年第8期15-18,共4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