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初,主要在两浙、江西等地,有一个引人注目的阶层,史称“富民”。所谓“富民”,即是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庶民大地主,在当时一般农民只有一、二十亩土地,小地主也不过数十亩耕地的情况下,这些占地达数顷乃至百顷的“富民”,成了江南地区举足轻重的势力。但是明初洪武年间,江南“富民”的处境也甚不同,或举族被迁,屡遭贬谴:“一时富家,或徙或死,声销景灭,荡然无存”;或点充粮长,督收田粮:“主细民土田之税,而转输于官”;或礼送京师,不次擢用:“奏对称旨,辄予美官”。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84年第1期25-38,共14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