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富顺县城东南35公里的赵化公社附近沱江边,原普安寨北门的岩壁上,有一处反映李永和、兰朝鼎起义的“保障东南”摩崖石刻。石刻离江岸高约50公尺,雄视沱江。天气晴朗,“保障东南”四个大字隔江亦清晰可见。石刻镌刻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呈匾额状,长约10米,宽约4米,分两个部分。左边“保障东南”四个横排楷书大字,每字约1.5米见方;右边竖书的小字跋文,记载了富顺县以肖镛(即肖云笙)为头子的地主团练武装,充当清王朝的鹰犬,伙同清军在石灰溪战斗中,血腥镇压李、兰起义军的情况。石刻全文如下:(标点系笔者所加)
出处
《四川文物》
1984年第2期53-54,共2页
Sichuan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