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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女子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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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产继承是私有制的产物。但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财产继承,不再是旧传统意义上的财产继承,它是不以私有制为基础而以公有制为基础,不以生产资料为主要内容而以生活资料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的继承制度。这种新型的继承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实行男女平等原则。财产继承权是具有普遍性的权利之一,它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而且也关系到女子的切身利益。所以。
作者 巫昌祯
出处 《法学杂志》 1984年第2期12-14,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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