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检察人员出席第二审法庭的地位和任务问题,目前在法学界和实际部门中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尚未取得一致的看法。基本上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检察人员出席第二审法庭,是处于公诉人的地位,其任务是支持公诉和实行审判监督;另一种意见认为,检察人员出席第二审法庭,是处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人的地位,其任务不再是支持公诉,而仅是实行审判监督;还有一种意见认为,检察人员的法律地位因案件不同而有异,在抗诉案件中,检察人员处于法律监督机关代表人的地位,在上诉案件中,则具有公诉人和法律监督机关代表人的双重地位。
出处
《法学杂志》
1984年第2期20-21,共2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