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何过程,都有自己运动发展的客观规律。所谓规律,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或事物之间所具有的本质的、普遍的、必然的、反复出现的联系。它决定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和基本过程。人们的意志,不能改变事物的规律,但可以认识规律、驾驭规律。实践证明,在一切实际工作中,能否掌握规律,按照规律办事,关系到工作的成败和效率的高低。因此,在学校里对青少年儿童实施德育,也必须按照人们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进行工作。
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1984年第2期62-70,共9页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Experi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