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苏联高等学校现行的校(院)、系(所)和教研室三级垂直管理的体制。内容包括:高等学校的校长负责制。校长的资格要求和校长职务的充任。校长、副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系主任的选举制,系主任在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教研室主任的选举制,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和权利。其他一般管理人员在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此外,文章还特别指出了苏联高等学校管理中近些年出现的集中领导和适当分权的发展趋势,即在坚持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副校长,特别是系主任在管理人、财、物方面的自主权。
出处
《外国教育研究》
1984年第3期27-33,共7页
Studies in Foreign Education